仪杖,1979年在赣榆区塔山镇(原土城乡)土城汉墓出土,保存十分完好,总长216.8厘米,总重1.305千克。仪杖上粗下细,由两部份组成,该杖系用桐槽木棒雕制而成,木棒呈灰褐色,上端装饰的是一个铜鸠鸟(已残),现仅存长16.8厘米,重0.33千克的错金铜套箍,箍上铸嵌鎏金鸠鸟图案,工艺十分规整精致。
汉代老人持杖习俗盛行,当时的行人,凡路遇持杖的老人必须让路或扶送,县里每年中秋佳节都要给年满七十岁的授仪杖。仪杖在国内十分罕见。杖节上端由粗而细至今未朽,弥为珍贵,为研究汉代礼仪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,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,1993年经省文化厅委员会评审为一级文物。鉴定人:纪仲庆、陈福坤、印志华
仪杖由两部份组成,一端有错金铜镦,铜镦上饰有错金银云气纹,工艺精良。仪杖木节上端由粗而细至今未朽,弥为珍贵,在国内十分罕见,实际用途为礼仪象征,为研究汉代礼仪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。